释义 |
法律分析: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 户籍或人事关系(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在四川(三).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四). 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五). 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六). 四川省内高等学校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师范类专业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国家教育考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