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现在如何办理收养证 |
释义 | 法律分析:办理收养证: 1、申请人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文件后,应当按照收养登记机关的要求如实填写收养申请; 2、要求收养子女的夫妻双方亲自向收养登记机关申请收养登记证。一方不能亲自到场的,应当出具经公证的收养委托书; 3、申请收养登记证的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供的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