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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留置权抵押权质权顺序是什么
释义
    留置权、抵押权和质权的效力优先顺序为:1、留置权。2、已登记抵押权。3、质押权。4、未登记的抵押权。即抵押权和质押权的优先顺序取决于抵押权是否登记。 《民典法》第四百一十五条 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该内容由 王婧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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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0:5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