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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留置权抵押权质权顺序?
释义
    法律分析:
    留置权、抵押权和质权的效力优先顺序为:1、留置权。2、已登记抵押权。3、质押权。4、未登记的抵押权。即抵押权和质押权的优先顺序取决于抵押权是否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六条 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但是留置权人除外。故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
    第四百一十五条,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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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0:3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