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变卖流拍后以物抵债的规定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两次拍卖流拍后当时未提出以物抵债的,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执行债权人再次提出以物抵债的不得裁定以物抵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做好网络司法拍卖与网络司法变卖衔接工作的通知》 第二条 网拍二拍流拍后,人民法院应当于10日内询问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执行债权人是否接受以物抵债。. 不接受以物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网拍二拍流拍之日15日内发布网络司法变卖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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