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企业如何分配拆伙费用 |
释义 | 合伙企业解散后需要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和清偿债务。之后,合伙人应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来分配这些资产。如果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合伙人应协商决定分配或分担。如果协商不成,合伙人应按照实缴出资比例来分配或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法律分析 合伙企业解散后,需要先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和清偿债务。之后,合伙人应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来分配这些资产。如果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合伙人应协商决定分配或分担。如果协商不成,合伙人应按照实缴出资比例来分配或分担。如果无法确定出资比例,合伙人应平均分配或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一、合伙投资赔了怎么办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二、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报在合伙人之间如何分配 根据法律规定,普通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也不得将全部亏损由部分合伙人分担。 有限合伙企业可以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不得将全部亏损由部分合伙人分担。具体的分配和分担方案可在合伙企业中进行约定,并非一定要按照出资份额进行分配和分担。 拓展延伸 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报在合伙人之间如何分配? 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报在合伙人之间如何分配是一个重要且敏感的话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分配利润。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成立时由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文件,其中应当约定利润分配办法。如果协议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决定。 2.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如果全体合伙人均认缴出资,则应当均分利润。如果部分合伙人认缴出资,则应当根据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3.如果无法确定出资比例,可以按照合伙人贡献的大小合理分配利润。合伙人贡献可以从出资额、出资期限、出资用途、管理能力、风险承担等多方面考虑。 4.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伙协议的约定分配利润。如果违反协议约定,其他合伙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或者变更。 在分配利润时,合伙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合法合规的原则,确保分配的合理性和公正性。如果利润分配存在纠纷,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语 合伙企业解散后,需要先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和清偿债务。之后,合伙人应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来分配这些资产。如果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合伙人应协商决定分配或分担。如果协商不成,合伙人应按照实缴出资比例来分配或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十九条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依照本法共同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条合伙企业进行清算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 第二十一条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六十九条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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