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办理取保候审需要注意什么 |
释义 | 律师应明确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形,有以下几种情况之一,办案机关“可以”或者“应当”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适用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的或具有预备、中止、未遂、自首、立功、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等法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情形的; 3、主观方面具有过失、受骗、被胁迫等的; 4、犯罪后具有认罪、悔罪表现,无重新危害社会或者串供、毁证、妨碍作证等妨害诉讼进行的可能的; 5、主观恶性小的初犯、偶犯、从犯、胁从犯或因生活无着偶然实施盗窃犯罪无前科劣迹的; 6、有帮教、管教条件的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生; 7、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8、盲聋哑人、严重疾病患者或生活不能自理的; 9、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10、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11、经济犯罪案件中,能够提供与案件标的相当的保证金且无继续实施犯罪的可能的。 一、未遂绑架能取保候审吗 首先要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符合下列情形: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可以取保候审。 其次,犯罪嫌疑人也可以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经羁押必要性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具有悔罪表现,不予羁押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 (一)预备犯或者中止犯(二)共同犯罪中的从犯或者胁从犯(三)过失犯罪的(四)防卫过当或者避险过当的(五)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六)系未成年人或者年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七)与被害方依法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且已经履行或者提供担保的(八)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九)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十)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十一)可能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宣告缓刑的(十二)其他不需要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情形。同样可以达到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的目的。 欧阳律师建议:国内刑事羁押高,取保候审十分难得,但是家属和犯罪嫌疑人都不应该放弃争取任何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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