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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退休人员与聘用单位非劳动关系
释义
    退休人员与聘用单位是劳务合同关系而非劳动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或依法享有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后,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已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企业聘用退休人员的,不构成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只成立民法意义上的劳务关系。
    一、退休返聘员工能不能签劳动合同
    退休返聘人员与单位形成的是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务关系,所以他们不能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应当与单位签订劳务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二、劳务关系发生工伤如何处理
    劳务关系不同于劳动关系,在劳务关系中发生的损伤只能算是人身损害,而非工伤。
    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比如雇佣关系。主要适用的法律是《民法典》。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适用法律是《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等等。
    工伤是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人身伤害。
    在劳务关系中,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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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21:3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