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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军人结婚登记程序何在?
释义
    军人婚姻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申请时需提供户口证明、身份证和婚姻状况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登记。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将获得结婚证,离过婚的将注销离婚证。结婚证的颁发即确立夫妻关系。
    法律分析
    其实,军人在进行婚姻登记时,其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
    第一、申请。
    军人结婚时,必须与未婚妻(夫)亲自到双方中的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非军人方)。
    (2)居民身分证(或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
    (3)军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非军人方须就其婚姻状况进行签字声明)。所谓婚姻状况,是指当事人属于未婚、离婚,还是丧偶等情况。如果是离过婚的人申请结婚登记,还应出示离婚证件。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自愿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所有这些,都是申请结婚登记的必要条件,缺一不可。
    第二、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审查中如发现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一是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二是非自愿结婚的。三是已有配偶的。四是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五是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的。
    第三、登记。
    经过审查,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当注销其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即确立夫妻关系。
    结语
    军人的婚姻登记程序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申请时需提供户口证明、身份证和军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等必要证件。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进行全面审查,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情况将不予登记。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将立即登记并领取结婚证,离过婚的将注销离婚证。从取得结婚证起,夫妻关系正式确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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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5 0:3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