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造成二人死亡要判刑吗? |
释义 | 交通事故的赔偿包括损害赔偿、致残赔偿和死亡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肇事方在事故中承担的职责比例会影响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人身损害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致残赔偿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死亡赔偿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在计算精神损害赔偿时,需要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是否构成犯罪,需要考虑肇事方在事故中承担的职责比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二、交通事故赔偿有哪些? 1、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是指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的人身造成的损害,需要就医治疗或休息而支付各种费用。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7条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计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各个类别的特性以及法律相关规定,单独计算。比如医疗费的计算标准,按照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进行认定。 2、致残赔偿 因交通事故致残的,根据伤残认定的等级不同,也会有不同的赔偿标准,但一般均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3、死亡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除了赔偿人身损害造成的各类费用之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应特别注意被抚养人的年龄与劳动能力。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8条的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精神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即适用于受害人的人身遭损害致残或死亡,不适用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性物件损毁等,比如宠物狗遭受交通事故死亡的,即使其主人将宠物狗视为家人也不能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是衡量交通事故严重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是指交通事故中死亡的人数。对于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判断标准,有以下几点: 1. 当场死亡:指交通事故发生时当场死亡的,包括驾驶员和乘客。 2. 非当场死亡:指交通事故发生时未当场死亡的,经医疗机构抢救后死亡的。 3. 死亡人数:指交通事故发生后,在医疗机构中死亡的,包括当场死亡和非当场死亡的。 根据以上规定,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判断标准是严格的,必须满足以上三个条件才能被认定为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如果交通事故中只有部分人员受伤,但未当场死亡,或者经医疗机构抢救后死亡的,则不能认定为交通事故死亡人数。 此外,对于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统计,也有一定的程序和要求。必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死亡证明,并由医疗机构出具死亡医学证明,才能确定交通事故死亡人数。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判断标准是严格的,必须满足以上三个条件才能被认定为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对于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认定,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医疗机构共同出具死亡证明。 结语 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需要根据肇事方在事故中承担的职责比例来判断是否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符合一定情形的人可以被定罪。其中,受害人的赔偿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致残赔偿,以及死亡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致残赔偿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死亡赔偿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三节 交通肇事逃逸查缉 第四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并组织专门力量办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启动查缉预案,布置警力堵截,并通过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查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〇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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