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包头普通护照签发办理要求是什么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包头普通护照签发办理的要求和条件。中国公民因非公务原因出国可以凭借身份证提出普通护照申请,但需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还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提出申请。具有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有效期不足六个月且有材料证明不符合前往国要求、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申请人面像发生变化、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之一,即可申请换 法律分析 一、关于包头普通护照签发办理的要求是什么? (一)对于中国公民,如果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就可以凭借身份证提出普通护照申请。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还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提出申请。 (二)具有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换发普通护照: 1、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2、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的; 4、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 5、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以下条件可申请补发普通护照 普通护照损毁、遗失、被盗。 (四)具有以下条件可申请普通护照加注 有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外文姓名、多音字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的。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2006年4月29日主席令第50号) 第四条: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第五条: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第十条:护照持有人所持护照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护照签发机关申请护照变更加注。 第十一条:护照持有人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在国内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五条,普通护照是普通公民因个人需要而申请的护照,申请人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首先,申请人需要是中国公民。其次,申请人需要年满十六周岁,但不满十八周岁的可以申请加注学生护照。此外,申请人需要身体健康,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后,申请人需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综上所述,申请普通护照需要满足上述条件。 结语 普通护照的签发办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因非公务原因出国、具有有效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或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等。同时,具有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外文姓名、多音字姓名或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等条件也可以申请普通护照加注。护照的损毁、遗失或被盗也可以申请补发。以上内容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2006年4月29日主席令第50号)第四条、第五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法律依据 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条例(2020-11-29)\t第四条\t民用航空器不得具有双重国籍。未注销外国国籍的民用航空器,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办理国籍登记;未注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民用航空器,不得在外国办理国籍登记。 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条例(2020-11-29)\t第二十二条\t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条例(2020-11-29)\t第一条\t为了加强对民用航空器国籍的管理,保障民用航空活动安全,维护民用航空活动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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