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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没有暂住证能在外地起诉吗
释义
    没有暂住证可以去被告的住所地法院起诉,在被告的住所地起诉不需要自己有暂住证。如果被告在异地长期居住,那原告也不需要获得被告的暂住证,只需证明该地是被告的经常居住地就可以了。
    一、能在原告起诉地起诉离婚吗
    在以下情况,原告可以向自己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离婚诉讼去哪儿起诉
    离婚起诉需要去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需要到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如果存在以下情况的,则需要到原告住所地或者经济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一、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二、被告被采取强制措施了。
    三、被告被监禁了。
    四、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了。
    三、离婚登记可以在异地办理么
    离婚登记可以在异地办理,但是该地必须属于男女一方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
    诉讼离婚的,一般需要在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出。
    但是被告不在国内或者宣告失踪、死亡的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提出,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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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5 17:3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