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暂住证能在外地起诉吗 |
释义 | 没有暂住证可以去被告的住所地法院起诉,在被告的住所地起诉不需要自己有暂住证。如果被告在异地长期居住,那原告也不需要获得被告的暂住证,只需证明该地是被告的经常居住地就可以了。 一、能在原告起诉地起诉离婚吗 在以下情况,原告可以向自己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离婚诉讼去哪儿起诉 离婚起诉需要去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需要到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如果存在以下情况的,则需要到原告住所地或者经济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一、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二、被告被采取强制措施了。 三、被告被监禁了。 四、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了。 三、离婚登记可以在异地办理么 离婚登记可以在异地办理,但是该地必须属于男女一方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 诉讼离婚的,一般需要在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出。 但是被告不在国内或者宣告失踪、死亡的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提出,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