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的具体工作办法 1、及时、主动向检察机关递交委托手续,主动提出工作配合的意愿,征求办案人对案件的看法和意见。 2、认真查阅、复制卷宗材料中的诉讼和鉴定文书。 3、尽早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发现办案进程中的违法行为,并提出纠正意见。 4、根据案件情况收集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并与办案机关沟通交流。 5、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及时提供不起诉的事实证据、法律依据。 6、对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界定有异议的案件,可提供法律意见书表明看法。 7、根据案情提出取保候审或改变强制措施的申请,以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8、对犯罪嫌疑人提出的错误查封、错误扣押问题,及时向办案人员反映,并提出纠正和解决办法。 9、如被害人有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依法为犯罪嫌疑人代理并解决附带民事诉讼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