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唐山生育险报销标准如何规定? |
释义 | 女职工计划内生育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所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生育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按标准支付。 (一)孕期产前检查费用补贴标准: 怀孕4 个月以上(含4 个月)生育或终止妊娠,产前门诊检查不超过8 次,累计最高支付800 元。 (二)住院生育费用支付标准: 1.顺产(含7 个月以上引产)最高支付1800 元; 2.人工干预分娩: (1)施行手剥胎盘术、人工破膜术、人工剥膜术、静脉点滴催产术引产等项目的,最高支付2100 元; (2)施行子宫破裂修补术、产钳术、臀位牵引术、胎头吸引术、胎头旋转、臀位助产、毁胎手术分娩等项目的,最高支付2300 元; (3)以上人工干预分娩术重叠应用时,按最高的一种标准支付补贴; 3、剖宫产最高支付2800 元; 4、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胎增加补贴500 元。 生育险报销流程怎样规定?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 1、孕期产前检查费用补贴标准如下: 怀孕四个月不满七个月终止妊娠的除享受生育津贴外,产前门诊检查费每次补贴100元,不超过5次;怀孕七个月以上生育或终止妊娠的除享受生育津贴外,产前门诊检查费每次补贴100元,不超过8次; 2、住院生育费用支付标准如下: 顺产(含7个月以上引产)最高支付1800元;人工干预分娩:⑴手剥胎盘术、人工破膜术、人工剥膜术、静脉点滴催产术引产等项目的最高支付2100元; 子宫破裂修补术、产钳术、臀位牵引术、胎头吸引术、毁胎手术分娩等项目的最高支付2300元;子宫破裂次全切术、子宫破裂全切术的最高支付2500元;剖宫产最高支付2800元;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胎增加补贴500元。 3、孕期产前检查费用补贴标准如下: 怀孕四个月不满七个月终止妊娠的除享受生育津贴外,产前门诊检查费每次补贴100元,不超过5次;怀孕七个月以上生育或终止妊娠的除享受生育津贴外,产前门诊检查费每次补贴100元,不超过8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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