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重婚情形都有哪些 |
释义 | 不管是女方重婚还是男方重婚,目前我国法律中规定的重婚情形都是一样的,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形: (1)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 (2)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3)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4)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在这四种情形中,后两种情形中的当事人虽然没有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司法解释的精神仍构成了重婚。 一、婚内和别人生孩子属于重婚罪吗 很有可能构成重婚罪,对重婚应做实质意义上的理解,重婚行为有两种。 一是法律上的重婚,既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是自己虽没有配偶,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 二是事实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虽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与他人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是自己虽没有配偶,但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重婚罪必须体现出“有配偶者”“登记结婚或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明知他人有配偶”。 二、老公提出离婚但又和别人同居犯法吗 没有离婚跟别人同居是犯法。如果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当事人与异性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生活,属于重婚行为,可构成重婚罪,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以下的刑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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