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判有期徒刑后是否可以假释? |
释义 | 判了有期徒刑后,符合条件的犯罪分子可以申请假释,假释条件包括执行刑期的一定比例和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假释的具体程序根据是否提出上诉或抗诉进行审理,需要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法律分析 一、判了有期徒刑后可以假释吗 1、判处有期徒刑后,符合假释条件的,可以申请假释。 2、假释的条件如下: (1)、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 (2)、有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假释的适用条件】 二、假释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 1.被告人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提出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三日内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复核。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意原判的,应当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上一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原判的,应当裁定发回重新审判或者改变管辖,按照第一审程序重新审理。原判是由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中级人民法院按照第一审程序重新审理。 2.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应当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上诉或者抗诉无理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并按照本条第1项规定的程序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上诉或者抗诉有理的,应当依法改判。改判后仍判决在法定刑以下处以刑罚的,按照本条第1项规定的程序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被判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符合特定条件下可以申请假释。这些条件包括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为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并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表现出确实的悔改,并且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关于假释的具体程序,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可能需要经过上诉、抗诉、复核等程序。最终的决定需要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修正):第三章 刑罚的执行 第四节 减刑、假释 第三十二条 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符合法律规定的假释条件的,由监狱根据考核结果向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假释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假释裁定的副本应当抄送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提起公诉 第一百七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一)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三)其他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七节 假释 第八十二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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