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军事法庭和普通法院的不同点 |
释义 | 军事法庭与普通法院的区别在于受理的案件对象不同,前者主要审理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案件,后者处理民事纠纷和一般刑事案件。普通法院是基层人民法院,负责处理除特定案件外的所有民事和刑事案件。军事法院则是设立在军队中的审判机关,分为三级,分别审理不同级别的军事案件。 法律分析 一:军事法庭与普通法院的区别简单来说普通法院是针对本辖区群众之间所发生的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军事法院主要受理审判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案件。此外,还审理涉及军人的普通刑事案件以及军内经济纠纷等案件。军事法院和普通法院的区别在于它所针对的群体社会身份不一样。二:普通法院基层人民法院是指县级、不设区的市级、市辖区设置的法院。除了法律规定由中级法院、高级法院、最高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外,其余一切民事案件或者刑事案件都由基层法院管辖。三:军事法院:军事法院是国家设立在军队中的审判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设立的审判机关,属于国家审判体系的专门人民法院。三级军事法院的设置与职权如下:1.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是军事法院的最高审级,其职权是: (1)审判正师职以上人员犯罪的第一审案件; (2)审判涉外刑事案件; (3)审判最高人民法院授权或指定审判的案件以及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其他第一审刑事案件; (4)负责上诉、抗诉案件与再审案件的审判。2.大军区、军兵种军事法院。大军区、军兵种军事法院包括各大军区军事法院,海军、空军军事法院,二炮部队军事法院,解放军总直属队军事法院等。它是中级层次的军事法院,其职权是: (1)审判副师职和团职人员犯罪的第一审案件; (2)审判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以及上级军事法院授权或指定审判的案件; (3)负责上诉、抗诉案件的审判。3.军级军事法院。军级军事法院包括陆军军级单位军事法院,各省军区军事法院,海军舰队军事法院,大军区空军军事法院,在京直属部队军事法院等。军级军事法院是军队中的基层法院,其职权是: (1)审判正营职以下人员犯罪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下刑罚(不含无期徒刑)的第一审案件; (2)审判上级军事法院授权或指定审判的第一审案件。 结语 军事法庭与普通法院的区别在于受理案件的群体身份不同。军事法庭主要审理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案件,以及涉及军人的普通刑事案件和军内经济纠纷等。而普通法院则处理本辖区群众之间的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军事法院分为三级,分别负责不同级别的审判职权。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作为最高级别的军事法院,审理正师职以上人员犯罪的第一审案件,以及其他指定审判的案件。大军区、军兵种军事法院审理副师职和团职人员犯罪的第一审案件,以及特定类型的案件。而军级军事法院则审理正营职以下人员犯罪的第一审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2000修正):第四章 军官的交流和回避 第三十二条 军官在执行职务时,涉及本人或者涉及与本人有本法第三十条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益关系的,应当回避,但是执行作战任务和其他紧急任务的除外。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1994修正):第二章 现役军官军衔等级的设置 第八条 军官军衔依照下列规定区分: (一)军事、政治、后勤军官: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海军、空军军官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 (二)专业技术军官: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在军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2000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警官适用本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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