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企拖欠工程款称“打八折”就还 |
释义 | 承包了国企的回迁楼工程之后,工程款欠债一追10年,还剩百万元。好不容易通过接访日活动得到政府重视,最后得到的是打8折的要求。1996年8月,广东清远的阮 xx与越秀区住宅建设公司签订合同,由他所在的越秀区住宅建设公司七分公司承包广州小北路豆腐寮住宅楼、泰沙路金紫里9号商住楼两项工程。这两项工程的开发商则是越秀区属下的国有企业越秀区北秀实业公司。由于工程结束后迟迟拿不到800多万的工程款,2002年初,阮 xx将北秀实业和越秀区住宅建设公司告上了广州市中级法院。起诉之后,他们来找我谈了,要我撤诉。2002年4月,两个公司与阮 xx签订协议,住宅建设公司将800多万的工程款债权转让给了他,而北秀实业则答应分批还款。经过一点一点的追讨,至今仍有105万工程款未结。去年,阮 xx在接访日将情况作了反映,后来得到了北秀公司 样的答复:如果同意8折解决,可以设法筹措资金一个月内给付。北秀实业的理由是:公司由于种种原因,历年累计拖欠拆迁户临迁费用4.5亿多元,拖欠工程款2788万多元。到目前为止仍然拖欠拆迁费1亿多元,工程款1735万元。近10年来,公司基本没有进行项目开发建设,经济收入来源枯竭,提出8折一次性解决欠款,是考虑到公司的整体债务情况和支付能力,已经是尽力而为了。这么多年,利息都不知道多少了,最后居然还要打8折,没听说过债务也要打折,阮 xx对此很气愤。由于不同意这一方案,双方仍然在僵持着。如今,阮 xx很后悔当初同意撤诉,他说,如果实在无法解决,他只有还是回到诉讼的老路上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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