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原有的<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 已经变成了了< 治安管理处罚法 >. 不再仅仅是条例了.严重的话是可以判刑的. 但是轻微的 治安处罚 仅仅是一点 行政处罚 而已.罚点款就没事了 稍严重一点 可能会影响现在的正常工作 因为严重一点的话 是可以拘留的 7天15天 等等. 不过 行政拘留 也没什么大的影响 不会被当做是前科. 因为这是行政处罚而不是刑事处罚.比如说轻微酒驾没有出事 但是也要罚款拘留 关于是政协委员资格治安处罚,我的回答如上。 法律客观: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 对公职人员给予政务处分,由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作出决定。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履行有关手续: (一)对经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公职人员给予撤职、开除处分的,应当先由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罢免、撤销或者免去其职务,再由监察机关依法作出处分决定。 (二)对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公职人员给予撤职、开除处分的,应当先由政协全体会议及其常务委员会免去其职务后,再由监察机关依法作出处分决定。 (三)对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给予政务处分,应当向其所在的人大常委会或者政协常委会通报。 (四)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给予责令辞职等处理的,由县级监察机关向其所在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及上级管理单位(机构)提出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