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买卖如何实现双倍返还购房款? |
释义 | 这段内容描述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可能犯下的六项违规行为,包括未向买受人披露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再次出售给第三人、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隐瞒房屋已抵押或出卖给第三人的事实、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且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这些违规行为都可能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无效。 法律分析 第一、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后,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披露并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第二、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后,出卖人将该房屋再次出售给第三人。 第三、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第四、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第五、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第六、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结语 根据上述情况,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后,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披露并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者将该房屋再次出售给第三人,或者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或者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或者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出卖人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法律依据 在《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第(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第(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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