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不当庭宣判会怎么样 |
释义 | 对于案件复杂、需要合议庭讨论或者提交审委会讨论的,可以择期宣判。当庭宣判的是案件事实简单清楚,证据已经查明的简单案件。 一、什么案子可以当庭宣判 当庭宣判是宣判形式之一。是指合议庭评议完毕或独任审判员的审理工作结束,当即在法庭上宣布判决结果。当庭宣判对法官的要求很高,必须确保案件适用法律准确认定事实正确,判决公正合法。 我国刑事诉讼法目前没有规定具体哪些案件可以当庭宣判,但规定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的,应当当庭宣判。 二、法院择日宣判还开庭吗 通常情况下,择日宣判一般是指,法院没办法当庭作出裁判的就会择日宣判,一般案件都是择日宣判。只有案情简单才当庭宣判。我国法律对于择日宣判的法定标准或时间,是没有做出明确规定的。一般情况下,是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以不超过审限为原则,简易程序会在三个月内,普通程序会在六个月内对案件作出宣判。 三、开庭是不是意味着要判决了呢 开庭不是马上就判刑。一般在开庭后,法院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作出判决。法院宣判也分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一、《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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