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是,特聘教授是正式员工,特聘教授是指特别聘任的教授,首先它是一个荣誉,给与具有特殊学术贡献或是专长的学者,其次它具有合约性质,指此一职务的给与具有一定期限。 特聘教授是指特别聘任的教授,在中国特聘教授的期限一般是一年至五年不等,授予特聘教授的条件可以是本校既有的教授,也可以是外校或是国际学者。一般为非全职教师。特聘教授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自然科学类原则上45周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类原则上50周岁以下,特别突出和紧缺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国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相应职位。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成就。具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特聘教授保证聘期内每年在校工作9个月以上。 特聘教授岗位职责: ⑴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 ⑵主持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研究; ⑶领导本学科学术梯队建设; ⑷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 特聘教授招聘条件: ⑴从事科研教学第一线工作,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5周岁); ⑵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⑶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⑷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⑸具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法律依据: 《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岗位制度实施办法》 第二条在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建设的学科设置特聘教授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招聘条件,在国内外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动态管理。 第三条特聘教授实行岗位聘任制。人选由学校推荐,专家评审,学校聘任,聘期内颁发特聘教授奖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