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地补偿费按照相关规定,土地补偿费为该被征收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 10倍,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并不固定,也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因为涉及到市场价格、政策等诸多因素。当然,最好与当事人协商确定赔偿金额,以免引起赔偿纠纷。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地方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当地人均收入增长速度,每2至3年调整一次征地补偿标准,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占地拆迁赔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 2、安置补助费,法律规定安置补助费为被征收土地的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到六倍; 3、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包括房屋、树木、设施等; 4、青苗补偿费,补偿费直接给具体的承包人。如果已经停耕,没有种植任何作物,则不存在这笔费用。 拆迁补偿分为三块:一是地补偿费按照相关规定,土地补偿费为该被征收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 10倍,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二是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三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这部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规定。 房屋征地怎么补偿? (1)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等于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乘被拆迁居住房屋建筑面积; (2)宅基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等于宅基地综合补偿单价乘核定的宅基地土地补偿面积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四)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五)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六)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