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本外皮能不能随便换 |
释义 | 可以换,但不能随便换,如果户口本外皮损坏,则需要到当地派出所去补办户口本,补办按原工本费价格收取。 一、办理身份证一定要户口本吗 补办身份证一定要户口本,如果是户口本同时丢失的应当先行补办户口本。没有户口本不可以办身份证,办身份证需要带本人户口本的单页原件和复印件,之后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如果是换证的,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以不用提交户口本,但是一般也是需要的。 二、北京办理异地身份证需要什么手续 北京办理异地身份证需要的手续如下: 1、申领人本人前往受理点受理窗口现场办理,受理点可就近选择向全市城区近郊区范围内的户籍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远郊区的怀柔、平谷、密云、延庆分局,可到所在的城区派出所或户籍大厅申请办理。确认提交信息的真实准确后,现场签署《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告知承诺书》。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北京市核发的本人有效期内的工作居住证或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卡中任一证明证件; (2)本人居民户口簿; (3)未满16周岁公民自愿申领的,还需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未登记监护人与申请人亲属关系的需提交其他证明监护关系材料。 2、派出所承办人进行审核处理: (1)以申领人公民身份证号码为查询项调取人口信息及照片进行审核,无误后利用人像采集系统现场采集申领人照片;自带照片需提供二张符合“二代证”制作标准的照片,利用人像采集系统照片扫描功能扫描到人口信息数据库中与申领人信息连接;经身份初核申领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现场采集申请人人像、指纹信息。其中,未满16周岁公民自愿申领的,须拍照留存与监护人同框的图像信息; (2)派出所承办人调取人口信息数据库中申领人基本信息,核验申领人《居民户口簿》、申领人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书面申请、现场取像(扫描)照片及采集指纹信息,打印《申领居民身份证登记表》及领取凭证交申领人签字认可。 3、申领人核对《居民身份证受理登记表》,确认信息无误后签字,派出所承办人将《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交申领人,告知其居民身份证领取证件时间和地点。申领人领取证件时,需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派出所领取;申领人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前往领取证件的,可委托亲属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持以下材料前往领取: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3)《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4)《委托书》,需说明申领人不能领取证件原因、被委托人基本情况并签名。 4、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经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通过的10个工作日,申领人可前往受理点领取居民身份证。 需要注意,除证件登载少数民族文字的省市自治区,已全部实现了办理身份证异地受理。具体以下26省市自治区户籍人员,可以在京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河南、山东、黑龙江、安徽、山西、四川、辽宁、吉林、甘肃、湖南、浙江、重庆、贵州、云南、宁夏、青海、天津、河北、福建、广东、上海、江苏、江西、海南、陕西、湖北。广西、西藏、新疆、内蒙古4个自治区,吉林、四川、黑龙江、辽宁、青海的部分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因公安部正在进行信息系统升级改造,这些身份证登载少数民族文字的地区,暂缓办理异地受理。 办理费用是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居民身份证收费全国统一标准:每证20元。 三、户口本丢了怎么补办 户口本丢了的补办方式如下: 1、居民户口簿丢失需重新补发的,经民警调查核实,报派出所长分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主任审批办理; 2、户主和户内成员共同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补办原因,并注明户主及户内成员关系、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并由本人或监护人签字盖章; 3、需要出示户主及户内成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房屋产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一、户口簿办理需要以下材料: 1、需要填写《入户申请表》; 2、到居委会或者单位开具户籍的个人证明以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在当地的住房证明和入户地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到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和生活来源的证明; 5、若是申请共同居住的亲属还需要提供亲属的关系证明。 二、户口簿使用的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对于户口簿要妥善地管理,避免遗失,对于相关户口登记需要进行户籍的调查; 2、户口簿严禁涂改、转让,甚至是借用,如果遗失后要到户籍所在的派出所进行登记补办; 3、个人和单位不能在户口簿上进行记载,只能由户口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4、户口簿有人员的变动要及时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综上所述,户口簿丢失后当事人需要及时去进行补办,通常只要证件齐全,当场就可以进行办理,一般情况下需要5天就可以补办完成。但是当事人补办户口簿时需要带齐材料,以免补办不成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第二条取消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其中,行政机关和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通过部门预算予以安排;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通过安排其上级主管部门项目支出予以解决。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上述要求,妥善安排有关部门和单位预算,确保其工作正常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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