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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西宁市房产过户在哪里办
释义
    

法律主观:
    


    房产过户到不动产所在地的房屋管理登记部门办理。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查证审核后,如果是自愿合法的过户登记申请就按照规定进行过户登记。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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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8:5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