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帮业主安装窗户,没有签订合同。安装后,业主以没钱为由拒绝付款。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
释义 | 签了合同没付钱的办法:当事人可以请求支付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我们帮业主安装门窗,当时没有签订合同,业主口头答应我们安装到三分之二付部分钱,你好,我们已经安装到业主的理想状态,业主拒绝付款,沟通了很多次,这种情况我可以起诉他吗? 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经协商不成的,可以带上相关的证明材料,到对方当事人所在地的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你好,我不想支付房产证,所以我不想支付房款。1.开始抵押房款,卖方手续不完整,改为分期付款,余款没有支付,业主生病了,业主媳妇在家里没有水,物业不卖水卡住交房款,快过年了,家里没有水。在这种情况下,我 一、房产投诉找哪个部门1、房产投诉需要找房地产管理部门。当事人应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加以协商解决,或向相关部门投诉请求帮助调解;协商不成时,可以交由当事人指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怎么起诉房地产公司1、撰写民事起诉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窗口立案;2、案件被受理后,法院会给你一份缴费通知书,按照指示向指定银行缴纳一定比例诉讼费用,再将银行给你的缴费单据拿到法院换票;3、等待法院通知开庭,一般会给原被告发开庭传票的;4、按照传票指示的时间、地点出庭参加诉讼;5、开完庭等待判决结果,如对结果不服,自收到判决结果之日起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6、判决书生效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加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你好,二手房交易后,交房后,新业主清洗暖气管后,一根管漏水,要求原业主赔偿。如何赔偿这种纠纷? 新买的房子漏水业主可以与开发商先行协商,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漏水问题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业主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由开发商赔偿相应的损失。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你好,我和装修公司签订合同后,发现他们想要的价格贵了一两万元。我该怎么办?我觉得不幸? 法律分析:装修合同签订后,对方存在违约行为或者合同无效的,当事人可以主张退还合同款。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你好,我想问一下,安置费开发商没有交房的原因是他没有钱。我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没有交房不需要承担。若已经进行了房屋验收确认,问题不大的话,可以考虑联系建设单位或开发商,对物业费缴纳做一定的补偿。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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