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社保办理时间节点 |
释义 | 每月办理社保的时间是11-25号,网上办理也是在这个时间段里,办理退工没有时间规定,天天都可以,因为是2个单位。网上可以办理招工和退工,以及社保的转入,转出等业务,但缴纳社保必须通过银行的,就是每个单位都会有一个工商银行的卡,专门交社保用的,每月5号前将需要缴纳的金额通过银行贷记凭证转入那个工商银行的账户就可以了,会自动扣款的。 公司给个人社保补缴时间节点有限制吗 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 解除劳动关系的日期时间节点如何判定 劳动关系解除的时间节点应当是办理完离职手续,即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为标准。 上海社保缴纳什么标准? 回答"上海连续缴纳社保的标准是什么呢?"的答案如下:一般社保讲的是连续性,是指中间没有间断,连续缴纳社保, 像本人描述的这种情况,应该是中断了一次,这个就是社保断交, 如果本人在当地社保局开出相关证明,消除之前的断交记录,就不算断交。 上海社保卡可以在异地使用吗 上海社保卡可以在异地使用: 1、上海医保卡可以在开通异地就医的城市使用。上海市已与浙江杭州、嘉兴、湖州、宁波和安吉,江苏镇江、常州、南通、扬州和大丰,安徽马鞍山和河南洛阳等12个城市开通异地就医委托报销服务。上海市民可持医保卡在上述省份指定医院刷卡就医; 2、为了防止在外地就医住院不能及时使用医保,外出前一定要填写两张表:《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就医申报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探亲(出差)申报表》然后到到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备案; 3、一旦在外地因病住院,需要及时通知单位,单位也需要填写一张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住院报告单》并在48小时内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医保中心将委托当地医保经办机构为患者提供就医服务。特别注意的是,异地住院发生的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将住院病历复印件、医嘱单复印件、治疗用药明细表、原始发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住院报告单》、异地申报表复印件送到单位,由单位按规定时间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社保卡作用如下: 1、个人社会保障相关信息记录、电子凭证和信息查询等; 2、记录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 3、查询本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纳情况; 4、可持卡到医院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到药店买药; 5、办理医疗、失业、养老、工伤和生育等社保事务; 6、查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累计总额等信息; 7、办理领取养老金等社保事务,进行求职、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职业培训等; 8、用于身份证明。 参保职工的医药费报销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个人医疗保险就诊证; 2、出具二甲以上医院批准件; 3、由就诊医院盖章的住院发票、费用汇总清单以及出院小结; 4、本人或代理人身份证以及报销人员有效银行卡或存折的原件及复印件。 医保卡异地使用办理手续如下: 1、填写《驻外及异地居住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备案表》; 2、本人书面申请,简述长住异地的原因; 3、长住异地的证明,如户口簿复印件、暂住证复印件、长住当地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或工作单位的证明之一。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怎么办理社保卡,怎么办理社保卡转移 办理社会保障卡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向社保卡服务站提出办理申请; 2、社保卡服务站受理资料,并进行审核; 3、审核过后,确认信息无误的,受理社保卡办理申请,并向申请人发放社保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经批准发行社会保障卡的省级、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制定明确的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并通过在服务场所明示、政府网站公示等方式向社会发布。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社会保障卡的功能、用途; (二)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对象、申领条件、申领手续; (三)社会保障卡的使用范围(包括使用方面的限制)、使用期限及使用方法; (四)社会保障卡损坏、遗失后的挂失、补发程序; (五)发卡机构、持卡人及其他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 该内容由 嵇小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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