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录音是可以作为 证据 使用的,但是要强调的是它的合法性,必须是真实客观有效的。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而取得的证据,是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的。 同时,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其次呢,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呢; 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是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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