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社保卡是参保人员的重要身份证明和就医报销凭证,一旦丢失应及时补办。根据《社会保险法》和相关规定,补办社保卡需要参保人员本人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1.《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并且不断更新和完善其信息,为被保险人提供报销服务和其他服务。” 2.《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被保险人需要换领或者重新制作社会保障卡的,应当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换领或者制作。” 3.《社保卡管理办法》第七条:“申领社会保障卡应持本人身份证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证明、本人签字等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以上规定强调了参保人员需要本人到社保经办机构补办社保卡,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保人员应及时补办社保卡,以免影响日常就医和报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