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日照市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日照市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条件是什么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二、日照市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设定依据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2008年9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2号公布,2016年4月修正 第十条:出现主债权消灭、质权实现、质权人放弃质权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导致质权消灭的,应当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二条: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应当申请办理撤销登记。 三、日照市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办理地点 窗口名称:综合受理窗口 办事地址:市本级:日照市东港区烟台路197号市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1号; 东港区:日照市东港区临沂北路269号东港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1号; 岚山区:日照市岚山区岚山中路41号岚山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1号; 莒县:日照市莒县银杏大道与振东大道交汇处200米路北莒县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1号; 五莲县:日照市五莲县富强路101号五莲县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1号;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西路366号开发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1号; 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日照市东港区高新六路177号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1号; 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市山海天路371号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1号。 四、日照市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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