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几岁不可以离婚 |
释义 | 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一、诉讼离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什么及诉讼期限是多长时间 诉讼离婚不予受理的情形: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诉讼期限: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二、哪些情形下不准提出离婚诉讼 不得提出离婚诉讼的情况有: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诉讼;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三、哺乳期女方起诉离婚怎么办? 哺乳期女方可向男方常住地法院提起诉讼离婚,但是在哺乳期内男方不得提起诉讼离婚,因为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搜集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提交起诉状,法院可以受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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