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银行在向客户收取任何费用前,必须提前告知客户,并经客户同意。如果银行未事先告知客户并经其同意,收取任何费用都是不合法的。客户有权拒绝支付未经告知的费用,并要求银行退还已经收取的费用。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应当诚实信用,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第十八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遵守公平、诚信、有节制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因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提供不符合约定服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是本文的全部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