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游泳馆作为一个公共场合,对客人的生命及财产负有保管职责。游泳馆不但要有贵重物品寄存的书面告示,还应该对每一个客人进行口头提示。在更衣室内要派专人监管。发生失窃事件反映出工作人员没有完全履行职责。从理论上来讲,游泳馆应该赔偿,但对于怎样赔偿,因为丢失的东西不好认定,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