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到当地工商部门询问工作人员,并填写投诉材料。2、根据要求将被投诉产品交予工商部门,并索要工商部门出具的收据。3、耐心等待工作人员的审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 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的,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第五十二条 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