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跟原告协商后到法院撤诉,但是我现在要怎么确定查询他有撤诉呢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查询立案流程的四个步骤:询问对方或法院传票通知、到法院立案庭查询、到法院的网上诉讼服务平台查询进度、以及通过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网路诉讼服务中心进行查询。法院服务平台提供了全新的诉讼服务,包括诉前服务、诉中服务和诉后服务。公众可以通过法院服务平台在线获得诉前、诉中和诉后服务,也可以通过庭审直播网在线实时观看整个庭审过程。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条和第一百一十一条。 法律分析 1、询问对方或法院传票通知2、到法院立案庭查询,报对方名字、身份证号码或到法院自动查询机查询3、到法院的网上诉讼服务平台上查询(要求有开通此服务)进度4、各地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精神,提高办案效率、方便人民群众,已经建立人民法院网路诉讼服务中心。法院服务平台上获得全新的诉讼服务。群众首先可获得诉前服务,主要包括诉讼指南、诉讼风险告知、常用文书下载、支付诉讼费用等服务;其次是诉中服务,主要包括在线立案预约、案件进展查询、网上提交诉讼、提交证据等服务;最后是诉后服务,主要包括诉后庭审内容点播观看、证物观看等服务。同时,公众还可以通过庭审直播网在线实时观看整个庭审过程,在整个平台公众还能获得法庭裁判文书公开、诉费计算器、来访指南、法庭指引、在线咨询等附加服务5、可以通过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网路诉讼服务中心进行查询。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第一百一十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第一百一十一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结语 法院服务平台为公众提供了全新的诉讼服务,包括在线立案、查询案件进度、提交诉讼费用等服务。公众可以通过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网路诉讼服务中心进行查询。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一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2020修订):第六条 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应当附有下列材料: (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二)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 (三)涉案物品清单; (四)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 (五)其他有关涉嫌犯罪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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