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动将严格按照“非法网具一律拆除、涉渔“三无”船舶一律扣押拆解、非法捕捞渔船一律扣港查处、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要求,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等行为,全面清理整治禁用渔具和非法捕捞渔船,切实维护湖区禁捕管理秩序,保护水域生态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