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哺乳期孩子离婚判给谁怎么判 |
释义 | 离婚时哺乳期孩子原则上该判给母亲直接扶养。但若母亲存在严重疾病、虐待子女、不尽抚养义务等不宜抚养子女情形,父亲具有抚养能力且提出抚养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一、哺乳期内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怎么判定 哺乳期内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二、哺乳期男方可以要回孩子吗 离婚时,虽然哺乳期子女的抚养权原则上归母亲,但仍存在归父亲的可能。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父母离婚时,子女还处于哺乳期时,这时子女抚养权原则上归母亲。当然,法律同时也规定了特殊情形,如母亲患有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疾病、母亲有能力却不尽抚养义务等,在这些情形下,子女抚养权仍可归父亲。 三、哺乳期内的孩子什么情况下能判给男方 哺乳期内的孩子判给男方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第四十五条 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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