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没有做鉴定怎么起诉 |
释义 | 发生交通事故,虽然没有做鉴定,只要交通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主张对方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在诉讼的过程中,当事人可以申请相关的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问:交通事故能不能报医保?答:不一定能用。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是肇事者进行赔偿,很难用医保报销。如果属于当事人承担的那部分责任,承担的医疗费也很难用医保报销。如果出现以下这两种情况,那由医保报销部分医疗费:1、第三人应负担,却不支付或无法确定第三人,那医疗保险先行支付;2、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保险部门必须报销。 没有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起诉要怎么办 没有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起诉的方式是,可以委托法院来进行事故的伤残鉴定,如果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对法院的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并且提出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地方。 交通事故起诉需要做伤残鉴定吗 交通事故起诉不需要做伤残鉴定,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即可:(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交通事故鉴定怎么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申请流程为: (一)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三)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四)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五)评定书。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 (六)不同的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对象出具多份鉴定结论,若各鉴定机构均具有法定鉴定资格时,应依据鉴定机构级别的高低,一般应采信高一级别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排除那些级别较低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怎么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在起诉前没做怎么办? 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一般由司法部门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 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委托伤残鉴定,或者申请重新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六条,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该内容由 张心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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