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房还没装修就出问题,我该怎么办? |
释义 | 徐卫东律师表示,如果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持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已通过竣工验收,供水、供电 法律分析 徐卫东律师,北京浩东律师事务所,回复:如果无法协商解决问题,我们将不得不寻求法律途径并申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根据结果维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相关阅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拓展延伸 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如何寻求法律支持? 商品房是现代社会的主要居住形式之一,然而,由于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逐利心理以及施工过程中的不规范操作,商品房的质量问题时常发生。对于质量问题的受害者,如何寻求法律支持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首先,购房者可以查看购房合同,确定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质量担保责任和义务。如果购房合同中没有约定质量问题的责任,则可以向当地建设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 其次,如果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购房者可以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房地产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 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购房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购房者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购房合同中存在质量问题,以及开发商未能履行其质量担保责任。 在诉讼过程中,购房者还需要注意举证责任。开发商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其不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已经履行了质量担保责任。 商品房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购房者可以先查看购房合同,尝试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房地产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购房者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购房合同中存在质量问题,以及开发商未能履行其质量担保责任。 结语 根据徐卫东律师的回复,如果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如果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已通过竣工验收、拆迁安置已经落实、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修正):第三章 人民防空工程 第二十三条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 人民防空工程专用设备的定型、生产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国家对人民防空设施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 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修正):第三章 人民防空工程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人民防空工程所需的建设用地应当依法予以保障;对人民防空工程连接城市的道路、供电、供热、供水、排水、通信等系统的设施建设,应当提供必要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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