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需要带离婚协议书吗? |
释义 | 要拿着离婚协议书去民政局离婚。在协议离婚中,离婚协议书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因为,对协议离婚来说,“双方自愿”是基本条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是必要条件。 一、离婚协议书女方应该怎么写 您好,具体样例可以参考到离婚协议书范本,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共同协商一致拟定的,所以写法上区分男方还是女方并无多大意义。具体来说,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有: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双方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双方如果育有子女并且子女未成年,那么还要约定好抚养权和抚养费。除此之外,双方如果还有其他需要在协议中载明的,也可以协商一致后载明。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手写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民政局那边有打印好的离婚协议书模板,所以可以去那边领这个协议书模板,但不是所有人都适用,因为每对夫妻实际情况会有所差别。需要写上子女抚养权还有财产分割问题,包括债务如何处理问题,因为通过协议离婚,所以需要写上达成一致之后的意见。 三、孩子抚养权没协商好可以离婚吗 孩子的抚养权没协商好的,不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夫妻双方想要离婚的,必须共同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因此孩子的抚养权没协商好的,不可以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只有协商好后,夫妻双方拿着离婚协议书,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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