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我国,出生但尚未上户的人能否自主选择姓氏? |
释义 | 已办出生证,未上户,可以改姓;变更姓氏的条件包括血缘、收养、涉外婚姻、离婚再婚等;变更名字的条件包括乳名改学名、同名、父母离异等,以及冷僻字、谐音、粗俗不雅等情况。 法律分析 一、已办出生证,未上户,可以改姓吗 可以。 出生证明已经开了,但是还没有落户口,现在想给孩子改名字,没有问题,这个可以的,在去派出所报户口时候申报更换名字就可以。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签发机构对证件记载的信息不作变更。 要注意的是,姓名更改后,仍应将原名在居民户口簿和常住人口登记表的“曾用名”栏上明确记录,有多个“曾用名”一并记录;严禁在未更改姓名的情况下,直接添加“曾用名”。 二、变更姓氏的条件 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姓氏变更登记。 (一)因血缘关系在父姓或母姓之间变更的; (二)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的; (三)因涉外婚姻关系变更姓氏的; (四)因父母离婚或者再婚变更姓氏的; (五)妇女原冠夫姓申请去掉夫姓; (六)因其他特殊原因需变更的。 三、变更名字的条件 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 (一)由乳名改为学名的; (二)在同一单位(学校)或者近亲属中名字相同的; (三)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异、再婚或收养关系要求变更姓名的; (四)名字中含有不易识别的冷僻字、异体字、繁体字的; (五)名字的谐音或者含义容易引人误解、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六)公民出家或僧尼还俗的; (七)姓名粗俗不雅,有违社会公德的; (八)妇女称氏改为姓名的; (九)其他特殊原因。 结语 根据相关规定,已办出生证但未上户的情况下,可以申请给孩子改名字。在去派出所报户口时,可以申报更换名字。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姓名更改后,仍应将原名在居民户口簿和常住人口登记表的曾用名栏上明确记录。同时,变更姓氏和名字都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血缘关系变更、收养关系变更、涉外婚姻关系变更等。如果符合这些条件,公民可以申请办理姓氏和名字的变更登记。其他特殊原因也可以作为申请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三条 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再生育子女: (一)有子女死亡的; (二)有子女按规定鉴定为残疾,医学上认为适宜再生育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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