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审核不通过的原因 |
释义 | 1、信用情况不好:初审的时候会核查申请人的信用,这个部分是非常严格的,需要提供详版的征信报告,如果上面有代偿、逾期次数过多,很有可能会被拒绝。征信不好的用户,建议大家养个半年左右再去试。 2、首付比例太低:银行在评估房产价值的时候,会把首付比例、房价涨跌、还款能力等方方面面都会考虑进去,而最能够直接体现价值的就是首付款,如果首付款太低,会让银行觉得借贷人的资金紧缺或者风险太大而拒绝。 3、资料不齐全: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大量的资料,有可能会出现申请材料不全、信息错误、个人信息对不上等情况,一般银行方面就会显示初审不通过,需要再去银行核对相关的内容。 4、负债率太高:公积金贷款也需要查看借款人的月收入、当前的负债情况,如果债务过多,建议处理一些再去申请,毕竟会影响月还款能力。 公积金贷款初审严还是复审严? 一般来讲,公积金贷款初审的时候会相对严格一点。这个部分主要是对申请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核查,以及评估出所购房屋的价值,而在复审的时候,则只需对文件资料进行确认,例如担保手续流程是否无误,合同签订是否规范等。 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公积金贷款复议 如果购房者在进行公积金贷款申请过程中,因“不连续6个月”等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导致没有通过审核的,可以进行复议。 没有连续缴纳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工作调动、跳槽等。比如购房者由于工作变动导致公积金断缴,而之后企业补缴了欠缴的公积金,并且在申请贷款时已正常汇缴,购房者就可以申请进行贷款复议,若复议通过,那么就可以正常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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