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缺陷责任期和质保期 |
释义 | 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保修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一、建筑施工纠纷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1、工期为工程开工至竣工的期间。工程竣工,是指工程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由施工图纸所载明的工程内容已经完工,竣工也有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的区别,合同计划开工日期顺延,计划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2、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要求工期顺延,或施工合同约定有形象进度节点工期的,发包人主张节点工期延迟,诉讼时效为当事人提出工期顺延或工期迟延签证申请后二年,如工期争议涉及工程质量缺陷的,诉讼时效为质量缺陷鉴定出具意见后二年。 3、工程竣工后,发包人主张承包人逾期竣工,诉讼时效为工程实际竣工之日后二年,如合同约定发包人提出逾期竣工主张有除斥期间的,除斥期限届满丧失时效。 二、质保期和缺陷期指的是哪些,区别是什么? 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预留质量保证⾦的期限,⾃⼯程通过缺陷责任期⼀般为1年,最⻓不超过2年,具体由发承包双⽅在管理合同中约定。质保期即建设⼯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条件下,建设⼯程的最低保修期限(⼀)基础设施⼯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程和主体结构⼯程,为设计⽂件规定的该⼯程的合理使⽤(⼆)屋⾯防⽔⼯程、有防⽔要求的卫⽣间、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管线、给排⽔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程,为2年。 三、工程合同的质保金是什么意思,主要功能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质保金功能:落实项目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保证施工企业对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条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 第六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投诉。 第七十五条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并对在保修期内因屋顶、墙面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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