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上海动迁房交易政策 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取得权属的3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不同类型的拆迁安置房,交易双方承担的交易风险有所不同。 一、动迁房的分类与优势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二、优势 1、是现房,而且早期的安置房有些的地理位置优越,小区配套较完善; 2、户型适中,以小两房、小三房、部分中三房为主,即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内的户型占绝大多数,而且大部分为多层建筑 3、政府统建的房屋质量较为稳定; 4、安置房依托地理优势和小区配套优势,升值比率与经济增长周期吻合,升幅较快 更重要的是,这些安置房如果没有产权,价格普遍会比市价低。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