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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住房公积金有余款可以还完房贷吗
释义
    住房公积金有余款可以还完房贷。
    买房贷款是通过公积金贷款的,在贷款的时候可以选择公积金代扣,这样在还房贷的时候,会优先划扣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买房贷款没有通过公积金贷款的,买房后是把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提取出来,用于还房贷。客户缴存的公积金足够的情况下,就可以去申请办理公积金冲还贷业务。选择年冲,也就是一次性还款法,用住房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一次性还完房贷即可。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 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 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综上所述,可以从公积金帐户中提取出余额,提前归还贷款。提前还贷后,贷款人可以停止还贷若干个月。停止还贷期结束之后,贷款人必须继续按月还款。停还期的欠息,不收罚息,不计复利,在停还期结束后的每个月还款中逐月扣还。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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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0:4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