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庭审中证人证言是重要的证据之一,但也存在虚假证言、记忆偏差、误解等情况。因此,需要对证人证言进行审查、辨别和评估,以确定其真实性和可信度。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证人作证,应当出示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物品,并宣誓或者作出声明。”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人证言制度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当庭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接受质证,证明其说法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双方当事人的证人可以出庭作证。法庭可以传唤必要的证人出庭作证。”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证人作伪证罪,是指故意为达到自己或者他人非法目的,而在民事、刑事诉讼活动中,作虚假证言、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方法伪造证据的行为。” 综上所述,庭审中证人证言需要进行审查、辨别和评估,以确定其真实性和可信度,同时,证人需要出示身份证件或其他证明身份的物品,并宣誓或作出声明。虚假证言行为将承担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