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合同已经签字但是房子没拿可不可以签户口 |
释义 | 一、拆迁合同已经签字但是房子没拿可不可以签户口 到原户籍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移证有房产证或购房协议书就可以迁移户口。公安部明令禁止“空户、挂户”,所以对于原户籍房子已经拆迁,是必须迁移户口的:携带户口本。迁移步骤和所需材料如下,打印户口本: 第一步: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或购房协议书,到房子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准迁证。 第二步、房产证或购房协议书和准迁证。 第三步: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或购房协议书和准迁证副本、迁移证,到房子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移手续、身份证 二、拆迁合同签订后可以迁户口吗 拆迁后经常会出现迁出地派出所“有户无人”,迁入地派出所“有人无户”的现象,由于户籍管理制度和一系列的社会福利制度相联系,这种拆迁后“人户分离”的状况,存在弊端:派出所的户籍基础管理工作困难;与户籍相联系的社会福利政策宣传和贯彻落实难度加大,比如低保调查、合作医疗保险、廉租房保障、民政救济、计划生育、征兵、社保、综治等问题,都由户口所在地街办、社区负责。 那拆迁后户口迁移该怎么办?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及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办理即可。 对于拆迁房就地还建的,户口可以不迁户,而对于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的拆迁户,户口必须迁入现居地, 拆迁后买了新房或二手房的,也要将户口迁往现居地,而拆迁户在外租房、借房进行过度的,户口将保留在原居住地派出所。 通常情况下,户口迁移需要提供:(1)入户申请书;(2)申请人、被申请人户口本及身份证;(3)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4)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2、由于落户地不同,具体办理程序及相关材料会略有差别。因此建议在办理有关户口迁移手续时具体咨询当地派出所。 以上就是顾问团为您整理分析的解答,如果您合同拟定上需要帮助可购买模板或请律师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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