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乡委书记属于什么级别的干部 |
释义 | 乡镇党委书记是正科级。乡镇党委书记是党委的主心骨,是乡镇的主要负责人,负责主持乡镇党委工作,统管全盘的执政行为和执政效果,党委书记是党的各级委员会书记的简称。乡镇党委书记的主要职责有: 1、负责党委全面工作,主持召集党委会议和党员大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贯彻党委的决议和决定; 2、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会一课制度; 3、负责党的建设工作,保证党建目标的实现,及时准确地完成上级党委下达的各项任务; 4、负责党委班子思想、组织、作风建设,负责党员、干部队伍的教育与管理; 5、负责党委班子中心组理论学习工作,按时召开党委民主生活会,搞好党委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委的集体领导作用; 6、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和职能部门; 7、检查党委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上级党委和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任职条件 具体部门有具体的规定,一般要求: (一)个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政治觉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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