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生效后还可以改吗? |
释义 | 离婚生效后原则上无法修改离婚协议。但涉及财产分割部分,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的除外。即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后,离婚协议就生效了,此时要求修改离婚协议,并向法院起诉重新分割财产的,如果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法院会驳回诉讼请求。 一、有对财产分割的异议怎么处理 对财产分割有异议,如果双方还没有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还没有生效,该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但是必须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重新分割。 二、领了离婚证反悔如何解决 领了离婚证反悔的,需根据以下情形具体分析处理: 1、如果是一方反悔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不会自动恢复。 2、如果双方后悔办理了离婚登记,可以再去民政局办理复婚手续。 3、如果是就离婚后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反悔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会判决重新分割财产。 三、可以撤销财产分配方案吗? 一般可以撤销财产分配方案,例如,双方还没有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还没有生效,该由双方协商变更。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但是必须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否则法院不予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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