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申报表怎么填写的?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户口申报表的填写方式和我国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包括户口登记制度、户口迁移制度和居民身份证制度。根据法律规定,公民应在常住地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法律分析 一、户口申报表怎么填写的? 户口申报表的填写,应当写清楚姓名、性别、所属村、家庭成员情况等信息。据实填写: 1、受理户口审(呈)批表是有固定格式的,个人信息(如:姓名、出生年月、随迁人员信息、亲属关系等)据实填写即可; 2、该表格当事人应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合记证、结婚证等,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领取; 3、还要经过户口迁入地的村(居)委会出具是否同意当事人入户的意见,具体可以事先咨询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二、我国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是什么? 我国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主要由三部分组成: 一是户口登记制度。规定城市和农村人口实行常注暂注出生、死亡、迁入、迁出、变更等7项内容的户口登记制度。 二是户口迁移制度。我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后,应将户口迁移到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 三是居民身份证制度。为16周岁以上的公民颁发身份证,16周岁以下的公民可自愿申领身份证。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户籍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三方面,首先是户籍登记制度,其次是户籍迁迁移制度,最后是居民身份证制度。按照规定,公安机关为已满16周岁的公民颁发身份证。城市和农村的人口实行出生、死亡、迁入、迁出、变更等户口登记制度。 结语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和我国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公民应当如实填写户口申报表,并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同时,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时,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二条 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刷。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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